一、选调计划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辉南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范围
县、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中(不含垂管部门),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吉林省编制人事财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在编在岗的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能力、专业条件和任职经历;
4.年龄原则应当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在招聘试用期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详见附件1)。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选调报名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个人申请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2022年1月14日上午8:30至下午17:00。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选调部门负责报考本部门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选调部门联系方式及资格审查地址详见附件1)。报名人员向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确定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名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考生自行打印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妥善保管,凭此表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选调,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五)相关事项
1.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考试安排
(一)此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形式等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面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线以下的取消选调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与公示
(一)考察
由公开选调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采取适当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组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二)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由人社部门在辉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负责办理调转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公示之前自动放弃的,由招聘单位和考试组织机构从报考同一岗位合格分数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公开选调工作要接受监督。县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和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受理举报,并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六、政策咨询
此次公开选调有关政策,由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和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435—8221629(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中共辉南县委组织部
辉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