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全县计划公开招聘“乡村振兴专员”77名,“乡村振兴专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以后出生)、退伍军人(需在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登记)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3.应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由长白县委组织部设定,由长白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二)加分政策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受到奖励,记一等功加3分,记二等功加2分,记三等功加1分。具备以上条件的人员,在计算笔试成绩时给予加分。
(三)不予招聘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禁考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大学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现任村“两委”成员及“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报考村“两委”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村“乡村振兴专员”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21年12月27日9:00至2021年12月29日17:00。
2.报名材料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的电子版文档(须规范填写)和纸质版(须在“诚信承诺”处签名)扫描件;
(2)考生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像素约295×413、格式JPG);
(3)退役军人报名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扫描件或其他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
(4)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要在报名时间内到长白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长白县委一楼西侧)审验加分材料。材料主要包括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获得的奖励记功材料及退役军人事务局开具的证明材料。逾期未审验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只能以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中的一种身份,选择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乡村振兴专员”进行报名。
2.请考生将报名登记表等报名材料放在同1个文件夹内,以压缩包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时报名的将视为报名无效。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考生错填错报姓名、身份证号、学历学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考生报名成功后,将由岗位审核工作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要及时查看并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5.长白县委组织部负责“乡村振兴专员”招聘的政策咨询电话、监督举报电话、报名邮箱如下:
政策咨询电话:0439-8223311
监督举报电话:0439-8231807
报名邮箱:cbxwzzbrcb2021@163.com
6.考生通过初审后要于2022年1月5日至7日到长白县委组织部人才办(长白县委一楼西侧)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应对所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和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资格审查员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学位、户籍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的,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长白县委组织部、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2年1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二)疫情防控
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通过微信添加“吉事办”小程序申领“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技术咨询电话:0431-12342),下载打印《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每日记录。笔试当天,需扫描“吉祥码”、查看“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次测温并到考场上交1份本人签字的《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附件4)和《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3)。“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吉祥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考生,须于笔试当天提供开考前48小时以内在检测机构检测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参加考试。
(三)资格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长白县委组织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等相关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4.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1.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总成绩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七)调剂原则
本次招聘岗位均设定可调剂,岗位总成绩第一名且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须按照报考岗位正常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其他及格线以上的考生,按照全县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统一调剂(调剂数量由县委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人不服从调剂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资格,不再进行第二次调剂。具体事宜将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1.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服从调剂人员同时开展体检。
2.体检工作由长白县委组织部会同长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报考乡镇对其进行考察。
4.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3.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调剂人员不再进行递补。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八、政策待遇
1. “乡村振兴专员”薪酬按月发放,中专(含高中)学历人员每月2800元,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每月3000元,退役军人每月3000元,以上薪酬为扣除缴纳五险(含个人应缴部分)后实发数额。
2. 按照有关规定为“乡村振兴专员”办理、缴纳五险(含个人应缴部分)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3. “乡村振兴专员”经换届选举或届中调整担任村“两委”成员后,工资参照县直事业单位员额管理人员发放。
4. 对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贡献突出的“乡村振兴专员”,根据白山市《全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奖励办法(试行)》(白山组联〔2021〕3号)文件精神,可从村集体经济可分配资金中拿出一定数额进行一次性奖励。
九、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附件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3:《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笔试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附件4:《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乡村振兴专员”公开招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